鸿铭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票[4] - 上市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 12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后申报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4][5] - 董监高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收益处理 - 董监高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6] - 持股5%以上股东参照董监高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规定执行[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两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两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董监高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两日内书面通报董事会秘书[13]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董监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锁定[16] - 董监高离任申报后,自申报日起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自动解锁[18] 违规处理 - 董监高未申报股份变动意向或披露情况,董事会或监事会责令补充[20] - 董监高违规交易,公司可责令解释、警告,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赔偿[20] - 董监高6个月内反向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1] - 董监高买卖股份严重违法,交监管部门处罚[21] 其他 - 董监高持有和买卖公司可转债等有价证券按本制度执行[2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