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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永安药业永安药业(SZ:002365)2024-12-25 16:5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4]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6]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两日,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不受此限[16]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对外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同意后实施[22]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董事相关规则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2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请股东大会撤换[20]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26]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董事会可适时对本规则提出修正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31]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依照有关规定执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