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30日)
舆情管理组织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会秘书任组长,成员来自法务证券部和品牌市场部[6] 信息采集与管理 - 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各类互联网信息载体和平台[8] - 法务证券部建立并维护舆情信息管理档案[10][13] 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为快速响应等[11] - 一般舆情组长处置,重大舆情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开会决策[12][14]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和顾问对未披露信息保密,违规追责[15][17] - 公司保留追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媒体法律责任的权利[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