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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新晨科技新晨科技(SZ:300542)2024-12-26 18:49

控股定义 - 公司对持股比例超50%或虽低于50%但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构成控股[2] 管理与监督 - 公司从章程制订、人事等方面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指导和监督[3] - 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或推荐[5] - 公司委派人员需履行多项职责并按公司意见表决[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决议,出现问题应受处罚[8] 制度要求 - 子公司应参照公司制度建立人力资源制度并备案[11] - 控股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财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11][14] -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管财务档案[15] 审批事项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须遵循规定并经公司审批[11] - 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从事特定投资[11] - 控股子公司不得自行对外担保,须上报公司审批[11] 财务规范 - 控股子公司应独立建账、自主收支、独立核算,遵循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 控股子公司需按要求向公司报送会计报表,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15] -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要做好基础工作,编制全面预算,加强成本、费用和资金管理[1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应审慎使用资金,控制非生产性支出,财务负责人有权制止违规行为[15]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19]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义务[19] - 控股子公司董监高要对未公开信息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9] - 控股子公司应遵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出现相关情形及时报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