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456.6759万元[5] -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724817470X的《营业执照》[5]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0]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股权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7][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方可实施[12] - 激励计划目的是促业绩增长,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15] - 激励对象行权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14]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17] -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18] - 公司需履行后续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