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新策略 -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规避汇率、利率变动风险[2] - 业务品种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混合金融工具[3] - 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等值人民币6亿元[4] - 授权期限自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5] 风险与控制 - 业务存在市值变动、交割、信用和其他风险[7] - 公司采取严格风险评审等风险控制措施[8] 影响与处理 - 业务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0] - 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对业务进行核算处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