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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方正电机方正电机(SZ:002196)2024-12-23 17: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1月26日由16名自然人发起设立[8] - 2007年11月2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12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95,871,930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495,871,93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3][15]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3800万股,张敏认购1958.4万股占比51.54%[13] - 钱进认购832.9万股占比21.92%[14] - 章则余认购333.3万股占比8.77%[14] - 李锦火认购333.2万股占比8.76%[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34][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9]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9]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七类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6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4] 总经理与监事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7] - 监事每届任期为3年,连选可连任[81]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8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9]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9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9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0][10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3]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