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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赣江: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赣江新赣江(BJ:873167)2024-11-26 19:09

会议安排 - 2024年11月11日通过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 - 2024年11月11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9日[7]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召开[7]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5:00至26日15:00[7]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8人,代表股份5123.38万股,占总股份72.30%[13] - 中小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股份20000股,占总股份0.03%[14]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5121.38万股,占99.96%[20]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弃权2万股,占100%[21]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