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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方盛股份方盛股份(BJ:832662)2024-12-18 18:31

制度审议 - 公司2024年12月17日召开会议通过《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披露[7][8] - 上市1年、离职半年、违法等期间不得减持[12]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买卖股份[14]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4] 转让计算 - 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算可转让数,未转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7]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权益分派可同比例增加[15] 其他规定 - 董监高不得融券卖出,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15][16] - 违规依法担责,公司视情节处理[18]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024年12月18日发布[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