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4年11月)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三种情况除外[2]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时可提供[3] - 四种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回避[5] -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关联时按关联交易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6] - 披露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公告含多方面内容[9][10] 后续处理 - 已披露资助事项异常时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1] - 违规提供资助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