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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明瑜)
839719宁新新材(839719)2024-11-07 17:33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明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4]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4] 不良纪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或股转公司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6] 任职限制 - 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7] - 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不符合要求情况 - 过往任职连续十二个月未亲出席董事会超半数不符合要求[8]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外其他部门处罚不符合要求[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