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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SH:603177)2024-12-02 17:21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7 条等规定。在责任人方 面,公司时任董事长金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263 号 关于对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德创环保,A 股证券代码:603177; 金猛,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沈鑫,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德创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230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2023 年 4 月,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 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宁能汇宸)持有的浙江飞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时,公司未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前期与宁能汇宸签 订担保书等协议的情况。 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