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9年5月首次发行每股面额5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6399股[8] - 1995年10月27日公司内资股1699.87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9,652,292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49,652,29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份收购与转让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可收购股份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1] - 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42][44][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8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8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一名[100][102]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2][10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6][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19][12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29][13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美丽生态: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