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 - 公司1992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内资股500万股(含100万股内部职工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68074472亿元[3] - 公司目前普通股股本为1268074472股,每股面值1元[8] 股份比例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上海市手工业合作联社折股571.7万股,占比62.03%[8] - 社会法人股认购300万股,占比32.55%[8] - 社会个人股认购50万股,占比5.42%[8]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2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在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2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2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2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37]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7]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名[5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8]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8]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董事长一人[7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的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77]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9] 监事相关 -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9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92]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2]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职工监事为1人)[95] 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6]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6] 利润分配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10%[107]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8] - 公司每年按当年母公司报表口径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109]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109] - 满足条件时,当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2] 其他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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