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8] - 2014年9月15日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9,578,593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589,578,593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 - 发起人14位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合计认购股数6170万股[14][15]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决策权限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0] - 董事会资产抵押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50%(含10%,不含50%)[66] - 董事会融资借款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含10%,不含50%)[6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5]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6]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87] - 累计未分配利润达或超股本50%时,可发放股票股利[87]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8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94]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0] - 公司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01]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