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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恒通股份恒通股份(SH:603223)2024-12-30 17:2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2024年12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集[5] - 2024年12月14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刊登距会议召开达15日[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6]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共101人,代表15,268,155股,占比2.1378%[7] - 出席现场会议1人,代表8,643,596股,占比1.2103%[8] - 通过网络投票100人,代表6,624,559股,占比0.9275%[8] - 中小投资者股东101人,代表15,268,155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100%[8]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议案》同意15,153,941股,占99.2519%[13] - 《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议案》同意15,153,941股,占99.2519%[14] - 《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15,063,841股,占比98.6618%[15] - 《关于预计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15,054,141股,占比98.5982%[16] 其他 - 两议案关联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等已回避表决[13][14]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