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京华激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沈海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部分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能担任[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4] - 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沈海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部分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能担任[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4] - 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