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审部职责 - 对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等检查监督,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3]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9] - 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10] - 根据内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董事会职责 - 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6]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作专项说明[17] - 审议通过本制度[20] 其他 - 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8] - 监事会若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作专项说明[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