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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康德莱康德莱(SH:603987)2024-11-28 16:18

股份转让规则 - 公司上市交易一年内等8种情形股份不得转让[4][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 转让数量计算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7] 违规处理与披露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6] - 计划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买卖限制与变动公告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份[7]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