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4] 信息披露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11] 内幕管理 - 发现内幕违规应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结果[8] - 董事会及时登记报送内幕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负责人[10] - 内幕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2] 重大事项 - 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3] 责任追究 - 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8] 报告机制 - 分公司、子公司有内幕信息向董秘报告并配合工作[14]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6]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