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4]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提前七天通知,紧急或全体同意可随时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可现场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11]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3]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2] - 规则自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