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核准首次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5,849,768元[6]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6,679,815股[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45,849,768,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27]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8] - 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36]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再次通知并说明原因[37]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联合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和监事候选人[49]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69] -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议[67] - 关联关系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不参与表决[67]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报董事会批准;占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2][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74]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7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6]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0]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8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84]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不足,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5] 其他人员相关 - 董事会秘书须参加证券交易所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最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公司应解聘[88]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须经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90]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3]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96]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0]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三个月和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3]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04]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10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106] - 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不少于1股[107]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调整分红政策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9] 公司变更与清算相关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24][127] - 公司减资应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债权人三十或四十五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28] - 清算组应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公告,债权人三十或四十五日内申报债权[129] - 公司财产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130]
天津普林:公司《章程》(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