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11月11日召开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5] - 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7] - 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0]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8名股东,代表275,084,175股,占比52.7438%[9] - 网络278名股东,代表6,391,776股,占比1.2255%[9] - 286人表决,代表281,475,951股,占比53.9693%[13]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9.8101%,反对0.1434%,弃权0.0465%[16]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9.8259%,反对0.1319%,弃权0.0422%[17] - 中小投资者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92.3332%,反对5.8097%,弃权1.8571%[17] 议案性质与决议效力 - 议案(1)为特别决议,其余为普通决议[17] - 律师认为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