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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1月)
索菱股份索菱股份(SZ:002766)2024-11-21 18:51

股份转让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7] 交易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买卖股票前至少18个交易日报送申报函[11] - 董事会秘书在计划交易时间前15个交易日反馈确认函[11] - 经确认可卖出股票,董事会秘书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4]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新上市公司董监高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 新任董监高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股份锁定与额度计算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9]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监高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9]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20]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反规定,公司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22] - 董监高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究责任[22]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2]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5]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