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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奥迪: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麦克奥迪麦克奥迪(SZ:300341)2024-12-06 16:39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违法违规人员不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8][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现场开,必要时可视频等,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1] 事项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2]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5]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7]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7][28]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33]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