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投资分类与审批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5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6][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未达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必要时提交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审批[8] - 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总资产30%,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投资处置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4种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1] - 投资项目有悖公司经营方向等4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2]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及权限与实施相同[13] 人员委派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或推荐董事、监事或管理人员[15]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并派出经营管理人员[15] 财务管理 - 财务中心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16]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中心负责,需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16]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16]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中心报送财务报表[17] - 公司每年末对对外投资项目全面检查[17]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经理监督财务状况[17] - 投资资产由内部审计或非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核对[17]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子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时通知公司披露信息[19] - 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交易,按规定可不披露和履行程序[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