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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海希通讯海希通讯(BJ:831305)2024-12-23 20:37

规则修订 -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议案,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 - 董事会设四名独立董事,成员至少二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委员会构成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辞职等致比例不符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资料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会议相关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职权行使 - 行使职权应及时披露,不能正常行使披露情况理由[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费用与生效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相关费用[26] - 规则修改经董事会提出修正案,股东大会批准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