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得医疗: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4年12月1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信息采集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部,涵盖多类信息载体[7] 舆情分类 - 重大舆情指传播广、影响大的负面舆情,其他为一般舆情[9] 处理流程 - 知悉舆情后向董秘报告,重大涉稳向证监局、北交所报告[10] - 一般舆情董秘和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领导小组决策[11] 制度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犯罪依法追责[15] - 制度自2024年12月18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