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增持前情况 - 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115,843,039股,占总股本39.7905%[14] 增持计划 - 2024年6月27日起6个月内非窗口期增持,拟增持不低于50万股、金额不超500万元[15] 增持结果 - 累计增持500,094股,占总股本0.1718%,金额3,547,231.65元,2024年12月25日实施完毕[17] 规则限制 - 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股份[20] 合规情况 - 增持符合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具备主体资格[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