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4年12月9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舆情管理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 舆情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等[6][7] - 分重大和一般舆情,处置原则及措施明确[9][10][13][14] 保密与生效 - 内部人员对舆情有保密义务,违规追责[16][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生效[19]
制度审议 - 2024年12月9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舆情管理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 舆情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等[6][7] - 分重大和一般舆情,处置原则及措施明确[9][10][13][14] 保密与生效 - 内部人员对舆情有保密义务,违规追责[16][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