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股份(0013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由股东 会选举产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 督。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 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1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