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股份(0013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富 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召开前至少三天须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 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