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股份(0013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召开 - 公司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方式[3]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4] 审议事项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经会议审议,全体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5]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反对、弃权需说明理由[6]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承担费用[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