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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瑞斯(83401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特瑞斯特瑞斯(BJ:834014)2025-01-0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生效[2] 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6] - 涉及资产总额占10%以上等情况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 - 董事长闭会期间有权决定涉及资产总额少于10%等事项[8] 投资流程 - 短期投资由总经办预选编制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状况,按权限审批实施[13] - 长期投资由总经办协同财务部评估建议,报总经理初审再审后按权限审批[16] 投资管理 - 投资项目季报制,财务部每季度报表向总经理报告[17] - 投资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8] 监督检查 - 监事会、审计部、财务部对投资项目监督[18] - 审计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3] 其他规定 - 公司依法建立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18]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9][21] -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名董事、监事[21][22]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23]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23]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