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首山碳材注册资本190000.00万人民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股51%,许昌金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2.1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87%[13][15]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943209.00万元,持有多家公司股权,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61.16%等[19][21] 财务数据 - 2022年8月,首山碳材被裁定向中信重工支付节能效益款413973612.5元及违约金[26] - 首山碳材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已到期节能效益分享款为2.94599588亿元,违约金(滞纳金)为0.2177091亿元[27] 收购信息 - 首创化工拟将持有的硅烷科技72568452股股份无偿划转至首山碳材,收购完成后首山碳材持股比例35.35%[32][36] - 本次收购前,首山碳材持有硅烷科技76618338股股份,占比18.1534%;收购完成后,将持有149186790股,占比35.3473%[39] - 本次收购首创化工划转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1939%[38] 时间节点 - 2024年5月17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明确首山碳材吸收合并首创化工[35] - 2024年9月12日,首山碳材董事会通过受让首创化工持有的硅烷科技72568452股股份[35] - 2024年10月30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同意首创化工将硅烷科技72568452股股份无偿划转至首山碳材[36] 未来展望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首山碳材未来12个月无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34]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暂无改变硅烷科技主营业务等多项计划[43][45][46][47][49][50][51] 交易情况 - 本次收购采用无偿划转方式,不涉及资金支付,属于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41][42] - 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40] 相关承诺 - 收购人承诺在资产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不违规占用资金[52] - 收购人承诺不从事与硅烷科技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54] - 收购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如违反愿承担上市公司直接损失[56][57] 股票交易 -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1月4日,张五交、高红丽、杨建卓存在买卖硅烷科技股票情况[61] 合规情况 - 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格式与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64] - 收购人具备实施本次收购的主体资格,《收购报告书》符合相关规定[65]
硅烷科技(838402)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