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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大湖股份大湖股份(SH:600257)2025-01-01 00:00

制度信息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文号为DHGF - 1J - HB - 009,版次A.1,发文日期2024 - 12 - 31,实施日期2025 - 01 - 01[2]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经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44] 现金管理 - 各分子公司库存现金管理限额不应高于5万元[15] - 现金使用范围包括备用金及结算起点10,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等[16] - 出纳每日营业终了需盘点现金,财务部还应定期和不定期盘点[17] 岗位与授权 - 公司制定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6] - 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授权批准制度[8] 支付业务流程 - 公司按支付申请、审核、复核、办理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9] 银行账户管理 - 银行账户开设、注销需提交公司财务总监审批[22] - 银行账户收支业务需经办人签字、负责人审核、财会人员复核,按流程审批后付款[26] - 出纳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27] 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理 - 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管理方法与银行存款一致,仅作收款补充,月末无大额余额[30][32] - 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开设需经分管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审批[31] 票据管理 - 公司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票据专人管理,使用后存根归档,作废票据加盖标识[34][35] POS机管理 - POS机由子公司财务部办理使用手续,收银员操作并与财务部对账[38] 监督检查 - 公司加强货币资金业务监督检查,检查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印章保管、票据保管情况[41][42] 短期投资 - 短期投资包括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董事会决定投资业务,超权限需股东会审批[25] 资金调拨与借用 - 资金调拨、借用流程由财务部或资金信贷部发起,经财务总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