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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600509)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天富能源天富能源(SH:600509)2025-01-01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74397407元,股份总数为1374397407股[6][1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收购股份用于减资应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用于员工持股等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连续180日以上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5][26]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0]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至12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6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89] 人员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能担任董事[6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2][10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