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4月首次发行A股7000万股,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509万元人民币[7]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4509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9437万股,占比38.50%[15] 股东信息 - 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8623万股[15] - 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51万股[15] -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万股[15] - 武汉人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65万股[15] - 遵义南北铁合金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3万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下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向法院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1]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4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2]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4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9]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5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6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权利[64]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1/4[75] - 兼任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80]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80]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二年内仍然有效[8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6] - 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5名董事组成[9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0]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1] - 公司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决议提名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名[66] - 由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可由监事会决议提名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名[67]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68]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9]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16]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2名,比例不低于1/3[119]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自行决定的当年累计投资额、累计收购出售资产额、累计资产抵押额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单项对外投资额、单项收购或出售资产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94] - 董事会审查决定交易额30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96] 公司经营决策 - 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技改、投资项目,或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购买、出售资产项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由董事长决定,报董事会备案[97] - 董事长对总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可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97]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天以前,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9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1][122]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季度财报[129][1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2]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2]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3] - 公司原则上按年分配利润,经股东大会批准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33] - 调整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6]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40][14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或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9][15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4] - 因特定情形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或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57] -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159] - 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会分配给股东[160]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60] - 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法院[160]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60]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当修改章程[165]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65] - 董事会依股东大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66]
贵绳股份(600992)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