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份变动 - 法院强制执行控股股东许广彬403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2.00%[2] - 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2月13日,强制执行2012200股,占总股本0.99997%[2] - 权益变动前许广彬持股27254103股,比例13.54%,变动后持股25241903股,比例12.54%[3] 其他情况 - 董事会9个席位中许广彬提名7位[1][5] - 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控股权,未发现竞买人一致行动关系,不影响经营[1][5] - 司法执行未完毕,公司将持续披露进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