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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603677) - 公司章程(2025年01月修订)
奇精机械奇精机械(SH:603677)2025-01-22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7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2,600,865元[7] - 公司由宁波市奇精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7名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折合5000万股[12] - 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认购42,000,000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2,600,86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7] - 因合并等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因员工持股计划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19]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4]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7]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59][61] - 兼任总裁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6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65] 交易审议 - 除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68] - 除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81]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每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9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0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8]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14][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