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 - 参加对象不超过115人,董监高8人,其他核心员工107人[4][6]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5年1月28日,累计回购股份1620.00万股,占总股本2.55%,支付总金额9959.49万元[5]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5] - 回购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起12个月内[5] - 回购股份最高价6.65元/股,最低价5.23元/股,均价6.15元/股[5]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受让 - 拟受让公司回购股份不超过105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6%[4][6] - 受让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54元的50%(即2.77元/股)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5.37元的50%(即2.69元/股)中的较高者[8]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 董监高合计认购315.00万股,占总额29.91%;其他核心员工认购738.00万股,占70.09%[6] -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916.81万元,认购价格2.77元/股[8]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限制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不超过1%[6]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与解锁 - 存续期为48个月,届满未展期则自行终止,特定情况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11] -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过户之日起12、24、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13] 交易限制 - 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日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公司层面解锁考核 - 2025 - 2027年为考核年度,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或营收不低于18.50亿元,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或营收不低于21.00亿元,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12000万元或营收不低于24.00亿元[15] 持有人绩效评价 - 分A、B、C三个等级,B级又分B1、B2、B3,对应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60%、0%[16] 员工持股计划流程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草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聘请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公告[18]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可实施[19] - 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19]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20] 持有人会议规则 - 表决需出席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4] - 首次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召集主持,之后由管理委员会召集,主任主持[22] 管理委员会规则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24] - 会议由主任召集,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作出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26]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 - 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31] 持有人资格与权益处理 -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6种情形将取消参与资格[35] - 职务变更仍在公司或下属分、控股子公司任职,权益按计划规定程序进行[35] - 因担任不能参与的职务,未解锁股票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36] - 因辞职等原因离职,已解锁股票份额原持有人继续享有,未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回[36] - 退休返聘,所持份额按计划规定程序进行;未返聘处理方式同离职[36] - 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按丧失前计划程序进行;非因执行职务处理方式同离职[37] - 因执行职务身故,股票份额由继承人代持并按身故前计划程序进行;其他原因身故处理方式同离职[37] 收益分配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权益进行分配[33] - 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对收益进行分配[33] 其他说明 -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40] - 员工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承担[41]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1]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相关内容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42]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