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四环生物(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2月)
四环生物四环生物(SZ:000518)2025-02-14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6年[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提前解除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2]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独立董事工作相关 - 工作记录及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事项审议要求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部分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可提延期[26][27]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8]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