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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泊 尔(002032)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苏泊尔苏泊尔(SZ:002032)2025-01-11 00:00

业绩考核 - 2022、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上一年的105%[13] - 2022年净利润较2021年上升6.36%,2023年较2022年上升5.42%[17] - 2022年激励计划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率75%,2021年为100%[17] 激励计划 - 202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期为2022 - 2023年[12] - 2021、2022年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宜[19][20] - 2025年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20] 合规情况 - 激励对象需满足多项合规条件[12] - 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利润分配符合规定[16] -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合规且程序合法[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