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特科技(002102) -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结构 - 荆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升至30.0143104%[9] - 荆江实业持股12.86%,陈烈权持股8.82%,邓海雄持股6.79%等[20]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增至30.0143104%[24] 股本变动 - 公司总股本由2633836290股减至2632580490股[23][24]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变为11.4994226%,无限售条件变为88.5005774%[23] 回购情况 - 2017 - 2018年回购资金不超10000万元,价格不高于4元/股[28] - 2024年11 - 12月同意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23][27][29] 股份质押 - 陈烈权50000000股已质押,邓海雄52000000股已质押[34][35] 收购相关 - 本次收购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44] - 收购人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40] - 荆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收购主体资格[44] - 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情形[44] - 本次收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