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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月)
芯瑞达芯瑞达(SZ:002983)2025-01-10 00:00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7] - 单次损失超100万元的重大亏损或损失需报告[8] 报告流程与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知悉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0] - 重大事件逾期付款应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12] - 主要标的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2] - 重大信息书面报送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政府批文等[13] 报告制度与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4] -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子公司等应及时报送资料[1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5]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1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6]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