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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30008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银之杰银之杰(SZ:300085)2025-02-18 19:47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25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0,664.05万股的0.36%[7][29][32] - 首次授予20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9%,占授予权益总额的80.24%[7][29] - 预留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占授予权益总额的19.76%[7][2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29元/股[8][4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17人[8][2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9][34] 激励对象分配 - 董事、副总经理刘奕获授8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1.62%,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11%[30] - 核心管理人员(12人)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9.53%,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14%[32] - 预留部分为5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76%,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07%[32] 归属期与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30%[37]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30%[37] -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40%[38]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2026年归母净利润目标值2000万元、触发值1000万元,2027年目标值3000万元、触发值1500万元,2028年目标值8000万元、触发值4000万元[47] 计算模型与参数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计算选用Black—Scholes模型,标的股价38.96元/股,有效期2年、3年、4年,历史波动率30.23%、28.63%、27.29%,无风险利率2.10%、2.75%、2.75%,股息率0%[60] 流程与规定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1]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60日内公司将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等程序[11] -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于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24] - 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5] - 公司监事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6]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否则需披露原因并宣告终止,终止后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7] - 公司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审议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满足条件统一办理归属,不满足则取消归属并作废[6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归属或降低授予价格(特定情况除外)[6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时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71]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9]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0] - 公司提醒股东注意激励计划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最终经营成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62]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73] - 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73]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78]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7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79] - 激励对象因个人过错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80]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且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8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可按原程序归属[81]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82]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