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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300945)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曼卡龙曼卡龙(SZ:300945)2025-01-25 00:00

股权结构与减持 - 公司总股本为261,951,029股[4] - 董事吴长峰等多人计划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2025年2月25日至5月24日,方式为集中竞价[2][3][4][5] - 周斌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4.56元/股[5] 股东承诺 - 股东所作承诺正常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8] - 上市交易12个月内,股东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公司不回购该部分股份[9] - 股东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9] - 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 - 若上市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等情况,股份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9] - 公司上市后3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启动稳定股价措施[9] - 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可回购股份,资金不超上年度净利润30%[9]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9] - 若招股书等资料虚假记载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0] - 违反招股书相关承诺,将公开道歉,停止领薪等[1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薪酬与执行情况挂钩[10] - 若违反填补回报承诺,愿承担补偿责任[10] - 公司及直系亲属不从事与曼卡龙相同业务,投资控股企业不同业竞争[10] - 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优先让与商业机会[11] - 股东承诺减少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条件进行[11] - 股东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11] - 激励对象若因信息披露问题不符合权益安排,返还全部利益[11] - 若激励对象出现不能成为激励对象情形,放弃参与权并取消未归属股票[11] 其他情况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披露进展[13] - 股东减持系正常行为,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控制权[13] - 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13] -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及分红不达标的情形[13] - 股东不存在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