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
舆情管理制度 - 2025年2月制定舆情管理制度[1] - 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信息收集涵盖官网、公众号等[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6] - 一般舆情副组长和证券部处置[7] - 重大舆情组长开会决策[8] 制度生效与责任 - 未执行制度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责[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舆情管理制度 - 2025年2月制定舆情管理制度[1] - 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信息收集涵盖官网、公众号等[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6] - 一般舆情副组长和证券部处置[7] - 重大舆情组长开会决策[8] 制度生效与责任 - 未执行制度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责[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