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3,438,600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375.4389万元,股本总额为173,754,389元,股份总数为173,754,389股[6][16] - 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认购10,035.2280万股,持股比例81.06%;广东百德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344.7720万股,持股比例18.92%[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董事会有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0][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表决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或监事会履职违法违规致公司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紧急情况可自己名义诉讼[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2]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7]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10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18] 高管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3][12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3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报[1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6][16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4][175][17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
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