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000822) -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制度概况 - 制度于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未经同意分子公司不得开展期货业务[5] - 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业务规则 - 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与现货匹配,不得投机套利[7] - 经审批套期保值总额度可12个月内循环交易,任一时点不超已审议额度[11] 决策审批 - 董事会是期货业务决策机构,负责授权、审批等事项[9] - 特定高额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风险处置 - 期货相关品种价格异常,销售分公司应上报处置[14] 其他要求 - 在国家批准、资信良好期货经纪公司开户并跟踪情况[23] - 业务相关人员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交易信息[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