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8] - 涵盖公司治理和业务流程层面[9]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大于合并报表净资产1%[14] - 利润表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大于合并报表净利润3%且大于200万元[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大于经审计营收0.5%(含)[17]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评价,不存在重大缺陷[4]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8][19]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8]